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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东桑西移”工程标识的通知
2007-03-08 15:08  文章来源: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国茧协办函[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进一步做好“东桑西移”工程工作,树立统一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等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确定了“东桑西移”工程标识,并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标识备案保护。现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用“东桑西移”工程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含义

  标识创想于沧海变桑田的传说,体现“东桑西移”工程的内涵,寓意着“东桑西移”工程犹如沧海变桑田一般宏大。图中大片翠绿的桑田整齐的排列,一排排宽阔的桑田及田间大道是“东桑西移”工程发展之路,也是带领广大农民走上种桑养蚕的致富之路。

  二、标识使用范围
  
  “东桑西移”工程标识只用于与工程密切相关的工作,主要涉及商务部、承担项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项目所在地市、县级商务部门、承担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项目承担单位等。

  三、“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使用标识要求及内容

  “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标识牌分为核心示范园标识牌、养蚕大棚标识牌、小蚕共育室标识牌及“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龙头企业标识牌、“东桑西移”工程配套蚕种场标识牌等,具体内容及规格为:

  (一)基本内容
  
  1.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标识;
  2.标识牌的内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号码等;
  3.颁发单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4.颁发日期:二〇〇X年X月XX日。

  (二)规格样式
  
  1.“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核心示范园标识牌:尺寸为2.25m×1m,离地高为1.6m,双立柱材质为不锈钢,标识牌材质为耐力板,上覆写真纸,喷绘图案为蓝天白云,绿色桑田;
  2.“东桑西移”工程养蚕大棚、小蚕共育室标识牌:尺寸为0.6m×0.4m, 白色木质材质;
  3.“东桑西移”工程蚕茧基地建设单位、配套蚕种场标识牌:尺寸为0.6m×0.4m,金黄色金属材质。
  标识图样见附件

  四、标识使用方式
  
  列入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的项目,核心示范园的醒目位置,必须树立有标识图案标志的指示牌;示范建设的养蚕大棚和小蚕共育室,应悬挂有标识图案标志的指示牌;承担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的龙头企业和配套蚕种场,可以制作并悬挂有标识图案标志的指示牌。

  五、标识(牌)的使用管理要求
  
  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商务部及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督各地,不得在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上使用标识或标识牌。使用或悬挂标识(牌)的单位将长期接受社会监督。如在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商务部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附件:“东桑西移”工程标识及各类标识牌统一图样 

  (首发子站: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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