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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的通知
2007-03-12 13:44  文章来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为全面总结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统一部署2007年工作,商务部定于3月29-3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总结交流2006年各地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经验与做法,部署2007年工作;
  (三)表彰一批在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有突出业绩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试点企业;
  (四)讨论《“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意见》。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农村市场的负责同志1名及助手1名;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部际工作小组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的代表;
  (三)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单位的代表;
  (四)部内相关司局及有关机构的代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3月29日-30日,会期2天。
  3月28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大酒店(福州市湖滨路158号)。西湖大酒店电话总机:0591-87839888。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填写《2007年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3)并带到会上,电子版发送到jsnongcunchu@mofcom.gov.cn。
  (二)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4)于3月23日前分别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福建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请勿超员。
  (三)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代表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及会议其他费用由我部承担。企业代表及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商 务 部:市场建设司
  联 系 人:李鹏,陈素红
  联系电话:010-85226389,85226388
  传  真:010-65129092
  电子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福建省经贸委:商业发展与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吕莎莎,陈秀英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13906933531
       0591-87817194,13665061093
  传  真:0591-87801017

  附件:1.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部内相关司局及有关机构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3.2007年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情况摸底调查表
     4.参会人员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首发子站: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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